航意险重回市场化的反思?

我国最早的航意险产品于1989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民航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研究制定,共分为3元、5元、7元、9元、11元五档费率,保额也从1万元依次递增至5万元,当时只有中国人保公司一家销售这种产品。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保险市场主体增多,然而市场上并没有随之出现多样化的航意险产品——各公司争相抄袭人保的航意险条款和费率,结果市场上出现了变相价格竞争局面:佣金之争。据透露,竞争最激烈时,保险公司交给航空售票代理商的佣金甚至高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