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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生银行无诚信 还我百姓血汗钱

民生银行无诚信 还我百姓血汗钱

--究竟是“非凡理财”还是“非常掠财”    我们是民生银行非凡理财产品的客户,07年9月我们购买民生银行为期一年的理财产品,万万没想到,08年9月19日产品到期了,民生银行来电告知客户本期理财产品巨亏42%。客户不仅分无收益,就连所交本金也亏损达42%,请看民生银行是如何欺骗和忽悠客户。
    理由与事实:
    一、民生银行在理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与严重的误导和欺骗性。(该产品公开的宣传广告中明确刊登“本产品收益稳定本金有保障”、“结构科学投资收益较高”、“产品的综合预期收益率可达25%)”,该行负责销售人员公开对客户表示该产品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用虚假的广告宣传欺骗客户对银行理财的信任。
    二、民生银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实行暗想操作,违背了公开、公证、透明地基本准则,严重地剥夺了投资者应有的之情权,不履行合同义务,违规操作:(自收款签约后一年中从未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用书面或口头报告过资金运作和财务收益信息和理财报告,而是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在合同到期时,给客户一份所谓的巨亏“判决书",严重的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给投资者造成了巨额投资损失),这样公平吗?
    三、合同第14条明确指出:客户不能提前赎回,“如遇影响客户收益的情况发生,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然而作为一个专业金融机构,一群理财专家和精英,为什么在面对亏损状态下,为何不顾客户的收益和资金安全,按照合同有效规避风险给予终止?及时止损,而是一亏再亏,一损再损,从预期25%的收益到巨亏42%,这其中是不是存在管理黑洞与黑手?
    四、客户08年3月来银行咨询、答复、很好放心。08年7月初来银行咨询时,贵行大堂经理还说预计有5%的收益为何仅过2个月的时间反面亏损42%多巨亏背后,民生银行应该对投资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难道反该行经理用一句”我们确实做的不好”可以了吗?
    强烈要求:
    1、民生银行应立即将该产品的财务报表以及巨亏原因公布于众,还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
    2、政府审计机构对该产品的计划、销售、操作以及财务收益做一个全面公正的审计, 还投资者一个清白和公道。
    3、对民生银行违反合约,监管失职,严重的误导和欺骗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理应给予赔偿。(要求按银行同期率还本付息),给客户一个交代。
  否则:全体受害投资者将通过媒体、舆论、政府及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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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民生银行推出一款理财产品,当时销售人员并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只是宣传该产品最坏收益比银行同期利息低些,直到今年该产品到期前几天通知投资者,该产品亏损34%,当时签定的合同中有一条:如遇影响客户收益的情况发生,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1、试问民生银行有没有把客户的血汗钱放在第一位。2、为什么在影响到客户本金时不及时止损。3、在这一年中银行没有给投资者任何该产品的理财情况说明。4、是否可以怀疑该产品操作背后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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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是高级忽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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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投资者动员起来,还我们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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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是骗子,大家以后不要再相信他们的谎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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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母亲(伤残人士)以及她的病友(残疾人士)都是这个产品的受害者。去年当我们前往该银行咨询存款业务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包括大堂经理)非常殷情的向我们极力推荐该款产品,在介绍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误导,从没有提及该产品是具有风险,投资在股市中,只是一再强调利息高于1年期的存款利率,我们一再询问回不回亏本,本金有保障嘛,他们信誓旦旦的承诺亏不掉的,到期只要在家坐等数钱就可以了,我母亲(伤残人士)和我当时就从原存款银行取钱,十分信任的把钱交予民生银行。我母亲(伤残人士)还极力推荐其他病友(残疾人士)参加该项目。谁知道在今年得到如此答复,血本无归,与其讨说法,民生银行置之不理,多年辛苦钱就这样血本无归,目前的生活,看病药费都已经成为很大的负担!民生银行还我们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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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这次理财产品投资者深表遗憾,919资金到帐日,正好是股市暴涨日,承担了前期暴跌带来的巨亏42%,血汗钱仍了不明不白,一口气是很难消啊!人多力量大,全体投资者联合起来,天天到民生银行门口去,把这事情弄得家喻户晓,民生银行的口碑自然坏了,今后只有办理资金结算/转帐的客户,估计买理财的人不会有了。。。应该这样,不要让其他无辜的人再给没有良心的销售人员欺骗了。我觉得大家可以做以下几件事情:1、全体受害投资者将通过媒体、舆论真实反映这次被欺骗的事实,让民生银行无法再欺骗性销售其他产品。2、民生银行欺骗了客户,现在许多支行门口老年人要讨个公道,银行采取“回避”和“不予理睬”的态度,心太狠了,大家继续闹下去,退休的人,坚持天天在银行门口贴公告,把这不要脸的丑事情,桶出去,说给往来民生银行其他客户听,相信民生银行过不了几个月信誉度大大降低,业务量也会大幅下降。银行会做一个均衡,是理赔,还是大家屏下去,这样下去,银行真的要关门破产了。3、银行在销售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过分宣传收益,回避了风险,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客户应该抓住此点,狠狠的起诉他。国家法律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订立只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现在客户开庭的时候不管任何方式必须以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来证明当初的签约是“欺诈手段”。4、“该行负责销售人员公开对客户表示该产品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息,用虚假的广告宣传欺骗客户对银行理财的信任。”我觉得民生银行的销售人员在案件没有了解的情况下,应该把通过欺骗方式拿到的销售利润提取出来,慰问受到巨亏的投资者,这个钱放在口袋里,真的是黑心钱了。 有些网点已经按五万给五佰的方式反还销售提成。5、银行在推销“高风险非保本”产品的时候,为了多赚销售提成,未测试客户心里承受风险程度,也没有让客户抄写风险提示,这个销售过程是不严谨。由于客户对银行工作人员很信任,某些支行销售人员通过回避风险,把高收益做诱导,来骗一些中老年客户,让客户在几秒种内把字签了,这个销售过程是非常缺德。6、“客户08年3月来银行咨询、答复、很好放心。08年7月初来银行咨询时,贵行大堂经理还说预计有5%的收益。”再傻的人都能分析出这个经理很明显是个骗子嘛,如果是他骗你买的,也不需要什么签过合同,直接报警了,这种人和马路诈骗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超过一定的证明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应。7、银行只预测收益10%-25%,为什么不预测风险,如果当初告诉客户,很有可能亏本一半,会有人买吗?8、虽然银行理财协议书上写了风险提示,和告诉非保本,但非保本的程度应该告诉客户,会到颗粒无收的程度吗?把有问题的残缺不全产品,通过欺骗手段卖出去,真的不是人做的事情,甚至有的客户把一家的资产100万拿来买了。年纪大的人真的很相信银行,今天42%亏本结局和银行目前置之不理的态度,摆在你们面前,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银行把你们当冲头斩。我也不明白,中老年人群从以前的街头诈骗受害者,怎么现在转移到银行诈骗受害者了呢?每次都是你们会那么好骗呢?在2007年9月股票涨了快到顶的时候,强烈推荐“一年不能提前赎回”的理财,人怎么会如此没有脑子呢?股市还能再无休止涨一年吗???怪不得银行里销售人员特地瞄准年纪大的人,好骗嘛,一年不用付利息,而且还能以股市回调为理由,吃掉42%。支持你们,人要有一种信心,相信总有一天,你们能讨回公道,只要懂脑筋,能拿回自己省吃俭用的血汗钱。今后希望不要做很相信人家的人,钱不要随便给人家,现在讨回公道需要花精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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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这次理财产品投资者深表遗憾,919资金到帐日,正好是股市暴涨日,承担了前期暴跌带来的巨亏42%,血汗钱仍了不明不白,一口气是很难消啊!人多力量大,全体投资者联合起来,天天到民生银行门口去,把这事情弄得家喻户晓,民生银行的口碑自然坏了,今后只有办理资金结算/转帐的客户,估计买理财的人不会有了。。。应该这样,不要让其他无辜的人再给没有良心的销售人员欺骗了。我觉得大家可以做以下几件事情:1、全体受害投资者将通过媒体、舆论真实反映这次被欺骗的事实,让民生银行无法再欺骗性销售其他产品。2、民生银行欺骗了客户,现在许多支行门口老年人要讨个公道,银行采取“回避”和“不予理睬”的态度,心太狠了,大家继续闹下去,退休的人,坚持天天在银行门口贴公告,把这不要脸的丑事情,桶出去,说给往来民生银行其他客户听,相信民生银行过不了几个月信誉度大大降低,业务量也会大幅下降。银行会做一个均衡,是理赔,还是大家屏下去,这样下去,银行真的要关门破产了。3、银行在销售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过分宣传收益,回避了风险,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客户应该抓住此点,狠狠的起诉他。国家法律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订立只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现在客户开庭的时候不管任何方式必须以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来证明当初的签约是“欺诈手段”。4、“该行负责销售人员公开对客户表示该产品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息,用虚假的广告宣传欺骗客户对银行理财的信任。”我觉得民生银行的销售人员在案件没有了解的情况下,应该把通过欺骗方式拿到的销售利润提取出来,慰问受到巨亏的投资者,这个钱放在口袋里,真的是黑心钱了。 有些网点已经按五万给五佰的方式反还销售提成。5、银行在推销“高风险非保本”产品的时候,为了多赚销售提成,未测试客户心里承受风险程度,也没有让客户抄写风险提示,这个销售过程是不严谨。由于客户对银行工作人员很信任,某些支行销售人员通过回避风险,把高收益做诱导,来骗一些中老年客户,让客户在几秒种内把字签了,这个销售过程是非常缺德。6、“客户08年3月来银行咨询、答复、很好放心。08年7月初来银行咨询时,贵行大堂经理还说预计有5%的收益。”再傻的人都能分析出这个经理很明显是个骗子嘛,如果是他骗你买的,也不需要什么签过合同,直接报警了,这种人和马路诈骗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超过一定的证明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应。7、银行只预测收益10%-25%,为什么不预测风险,如果当初告诉客户,很有可能亏本一半,会有人买吗?8、虽然银行理财协议书上写了风险提示,和告诉非保本,但非保本的程度应该告诉客户,会到颗粒无收的程度吗?把有问题的残缺不全产品,通过欺骗手段卖出去,真的不是人做的事情,甚至有的客户把一家的资产100万拿来买了。年纪大的人真的很相信银行,今天42%亏本结局和银行目前置之不理的态度,摆在你们面前,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银行把你们当冲头斩。我也不明白,中老年人群从以前的街头诈骗受害者,怎么现在转移到银行诈骗受害者了呢?每次都是你们会那么好骗呢?在2007年9月股票涨了快到顶的时候,强烈推荐“一年不能提前赎回”的理财,人怎么会如此没有脑子呢?股市还能再无休止涨一年吗???怪不得银行里销售人员特地瞄准年纪大的人,好骗嘛,一年不用付利息,而且还能以股市回调为理由,吃掉42%。支持你们,人要有一种信心,相信总有一天,你们能讨回公道,只要懂脑筋,能拿回自己省吃俭用的血汗钱。今后希望不要做很相信人家的人,钱不要随便给人家,现在讨回公道需要花精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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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理财实为骗财
强烈呼吁所有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们,大家勇敢的站出来,共同讨回我们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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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产品涉嫌欺诈  操作中有违法....你可以法院起诉 最讨厌这种围攻 漫骂 诋毁......有理讲理  法制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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