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再爆理财产品零受益丑闻
8月20日,我父亲突然接到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一位自称是理财经理的电话,说去年在他行买的《2007年第七期F3计划》受益为零,并说现在就可以取钱了,70岁的老父亲听后万分震惊,我立即拨打浦发行客服中心95528,该中心2338号服务人员告诉我说这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不会有人知道具体收益(足见该行管理之混乱!),让我再与理财经理联系。经联系后,沈阳营业部的理财经理说确实受益为零,合同上已经写的很清楚,此款产品受益为0-100%!
据该理财经理介绍,该产品是挂钩国际市场4支股票的,但当被问到怎样证明他们用这些钱买了这四只股票时,答曰无法证明,那么如果浦发行拿客户的钱进行同业拆借,或直接存到人民银行赚取利息,而简单的告诉客户零受益也是完全可能的。试问这样的银行谁来监督,这样的理财产品不就是用来欺骗客户的吗?
另据理财经理说该产品风险高,不适合老年人购买,而我父亲70岁了,买的时候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提示老人风险问题!
此外,银监会早在2005年11月就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其中第三十条明确指出“商业银行提供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业务时,要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客户确认栏应载明以下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后签名: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而我父亲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上却除了签字外,没有任何客户抄录的内容。
试问浦发银行如此损害客户利益,还有谁敢再买浦发银行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