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汇票失踪 法院提出两银行整改
2007年7月25日 10点56分 来源:北京晚报
一张近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民生和农业银行之间交接过程中离奇“失踪”,持票人为要回票款,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法官在审理中却发现案件所涉及的两家银行竟然没有专人负责重要票据的接收,也没有建立必要的票据备案制度。东城法院同时向两家银行发出司法建议督促银行进行整改,近日,两家银行针对法院的建议进行了积极整改。
2005年2月,原告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从北京南联味公司取得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红螺公司将汇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农行怀柔支行后,就等待银行的付款了,可是事隔数月也没有收到银行的通知。后经核实,汇票在农行怀柔支行寄给付款行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的过程中丢失了。
红螺公司到法院办理票据挂失时,却因提供的票据复印件只有正面没有背面而无法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钱虽然只有37000元,但汇票丢失到底是谁的责任?红螺公司将付款行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告上了东城法院。经过原告几经周折寻找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使这张几经易手的汇票的来龙去脉逐渐明朗,证明了自己是合法的票据持有人。
法院认为,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没有建立独立的邮件接收体系,也没有派专人有针对性地负责银行间邮寄票据的挂号信的签收工作,致使出现票据丢失的情况,对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令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给付红螺公司票款37000元并负担诉讼费,同时向本案涉及的两家银行: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对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
银行整改
两家银行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
民生银行:
1.由东城区邮电局为该支行办理专门的投递业务;
2.完善制度,确保信件传递准确、及时;
3.确保各类信件专人收发和认真签收。
农业银行:
1.票据交换工作由专人负责;2.对提出票据要求保存影像资料;
3.联行票据和软联票据留存正反面复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