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装规定会让执法犯难

公安部发布《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标志,着装应当大方得体,不得有伤风化。(7月3日《新京报》)

    娱乐场所属于自主经营型企业,一些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有法律去惩处,他们不好好穿衣服,自然也有公认的判断标准,这样的行为也不会被允许。

    实事求是讲,顾客到娱乐场所去消费,图的是心情放松,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着装,怎么舒服怎么穿,大可不必作强行规定。

    着装规定,没有办法具体明确,这会让基层民警在执法时非常为难。到什么样的程度可以,什么样的程度不可以,民警是很难依法处理的。

    公安部发布的这个《办法》,只针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娱乐场所对社会的影响,对公众可能的道德影响,其实并不在《办法》的管理范围内。以此而言,管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主要的精力,应当还是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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