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昏迷保险公司拒付

女播:【导语】一场车祸,让伤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急需用钱。可就在治病救人的关键时刻,治疗费用却遭到事故车所属出租公司、保险公司的所谓“合理拒付”,相关新闻播出后,引起广泛关注,今天,保险公司终于先行支付1600元,但这笔费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伤者、无钱治疗的窘境。  【正文】今天上午,记者在东方医院再次见到小余。经过7天来的抢救和治疗,小余已经有了一些知觉,大夫讲他目前处于半昏迷状态,已经能对外界的刺激有所反应。神经外科韦主任握住小余的手,小余半睁开眼睛看了看大家。尽管他目前正在恢复中,但仍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同期】主任
  很危险
  【正文】朦胧中的小余当然对这几天北京媒体关注的焦点事件全然不知。自车祸受伤入院以来已经花费医疗费共4万多元,其中小余的同事们凑了2万多元,医院垫付了剩下部分。等红十字协会捐助的3万元到帐后,可以暂时解决燃眉之急。但是小余每天的医疗费大约1千元左右,后续的资金漏洞仍然很大。而且小余的脑伤和脾破裂伤也都在等待医治。东方医院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已经垫付一定费用,资金压力很大,目前给小余治疗的药都是一般的药,太贵的药也不敢多用,医院没有能力完全为小余垫付医疗费。小余的生命仍然悬在空中。
  【同期】主任
  没有钱给他治疗了
  【正文】在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前,谁来为小余先垫付医疗费呢?记者向有关专家进行询问,中国公安大学交通管理系副教授丁立民告诉记者首先在认定事故责任前,也就是不知道谁是责任一方时,出租车公司没有法律责任垫付医疗费。但是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进行无责任赔付。今天下午记者找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今天下午已经把1600元打到东方医院帐户,周一就可以收到。另外他强调,交强险是报销式赔付,就是责任确定后,治疗完到保险公司赔付。先行垫付的话最高只有8000元,1600元是在认定出租车司机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赔付的。
  【同期】中国财产保险公司
  我们是按照规定
  【正文】无论8000还是1600对于小余的医疗费来说来说都是杯水车薪,专家认为导致小余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有责任先垫付小余的医疗费。因为这个驾驶员是酒后且无证驾驶。但是记者了解到这名摩托车驾驶员与小余情况一样,家庭贫困难以支付。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前,谁来支付伤者医疗费成了一个现实存在的大问题。
  【正文】实际上,2004年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已经对小余遭遇的情况做出了规定。专家说:
  【同期】中国公安大学交通管理系副教授丁立民
  应该有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但是现在这个基金仍然没有建立
  【正文】而在去年,在出台“交强险”办法的时候,保费高、保额低的理由之一就是要建立“救助基金”,也就是说在遇到伤者无钱救治的情况下,应该从所有司机交纳的交强险中,拿出钱来先去垫付事故中受伤者的医疗费,也就是“先救人,再追偿”。但是这个原则制定一年多了,操作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造成了交强险的巨额保费这个大饼挂在墙上,看得见,吃不着。在眼下这个交通事故中,受伤者小余得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那笔1600元的医药费,也仅仅是一个个例、是在媒体关注下的个例。如何依照已经颁布多年的法规制定规则,从收益巨大的保险费当中拿出钱来把个例变成一个个可以操作的惯例、规则,这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正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制度的缺失,各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没有违规的保障下,对人命关天的救治问题反映迟缓。事故是在上月30日发生的,交管部门3日才给保险公司发出垫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同意支付1600元已经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7天。
  【同期】小余同事
  我们去了很多次保险公司
  态度很不好
  第三次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