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欲重启金融监管机制
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金融协调监管的设想,正在面临一些争议。
知情人士透露,近日对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到各个部委征求意见的《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征求意见稿》,已经陆续收到各部委的反馈。
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是否应该赋予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督促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合作以及对新形势下的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和业务创新进行监管的职能。
实际上,这已经是国内启动建立金融协调监管机制的第三次努力。2003年,人民银行剥离了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最终形成了目前“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分业监管体系。为了促进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于2003年6月签署《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