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行小额信贷从“扶贫”走向“支农”

农村金融如何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2004年以来进行了成功探索,他们将小额信贷从信贷扶贫拓展到服务“三农”的更广领域,受到国务院扶贫办、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规划部负责人介绍,云南农行到户扶贫贷款管理的经验,已经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培训教材的典型案例。农业银行在云南、陕西、甘肃、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区创造了许多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下一步将大力推广云南的经验,放宽信贷对象,拓展使用范围,加快小额信贷制度与产品创新,使小额信贷逐步覆盖全国,真正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1997年,云南省在25个县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试验,十多年来,小额信贷的发放范围逐步扩大,扶贫到户贷款成为广泛意义的支农到户贷款。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云南分行累计发放小额信贷到户贷款21.14亿元,让75.76万农户受益,户均增收800元至1000元;四年平均当年贷款偿还率达到94.2%。
  云南分行始终坚持银行信贷资金可持续经营与扶持农户增收脱贫的紧密结合,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防风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公司+基地+农户”辐射带动等模式。他们依靠各级党政领导,依靠小额信贷管理服务系统,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与农行签订委托协议书,乡(镇)政府干部直接参与小额信贷管理和收回,并对获得小额信贷扶持的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市场信息等,弥补了农行基层网点、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云南分行对各地小额信贷的发放不搞“一刀切”,坚持“借鉴不照搬,创新不走样”的原则,突破了每户只能贷款2000元的限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每户最多可贷1万元,具有辐射带动作用效益显著的专业户最多可贷10万元。在风险防范上,他们坚持了贷款责任担保方式,除“五户联保”、企业担保方式外,还采取了林权证抵押、乡(镇)财政资金预先打入农行质押等方式,探索小额信贷新路子。他们对有效益、有能力、有种养殖业基地、基地内农户又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增量发放贷款;还选准产业支撑,实施整村推进、连片扶持策略,将小额信贷与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为小额信贷注入了新的活力
  云南分行小额信贷工作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成效明显。小额信贷成为云南分行的品牌业务,发放额和覆盖面位居全省前列,实现了政府、农户、企业、农行“四满意”。云南分行50%的小额信贷,都是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放,支持了全省的云南蝶泉乳业有限公司、保山香料烟公司、昌宁恒盛糖业集团、龙生茶叶集团公司等4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的发展,带动了10多万农户增收。小额信贷重点扶持地区已按照全省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项”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