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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方集团,请给我们一个说法!

东方集团,请给我们一个说法!


东方集团张宏伟董事长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侵犯投资者利益.作为东方集团的小股东,我们有权力也有责任要将严重损害我们利益的张宏伟从董事长的位置上赶下去.现将其种种劣迹大白于天下,欢迎监管部门介入与舆论参与监督:
一、股改承诺的资产注入成为儿戏
东方集团于2006年8月14日实施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定向转增股份,相当于10股获送0.6385股。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持续了三年,新老划断前上市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平均以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股的代价,获得了流通权利。东方集团的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利,支付的对价相当低廉。
  东方集团的股改方案一次性通过,进行得十分顺利。原因就在于东方实业承诺,将在两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并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资产重组,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以有效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2007年8月8日,几乎是踩着一年截止时间的鼓点,东方集团停牌进行筹划资产注入。银海矿业(实收资本为3990万元)51%股权作价1.26亿元进入上市公司,让投资者大跌眼镜。首先银海金业的资产规模过小,是注资前一个月东方实业从外部购得,至于能不能产出黄金、品位高低,公司至今未能拿出勘测报告,提升盈利能力从何谈起? 2007年8月17日东方集团掌门张宏伟先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以后每年至少要向东方集团注资一次。”然而日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殷勇表示:“哪一个上市公司也不可能一年注一次。”



二:被张宏伟偷走的东方城建
    2007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转让哈尔滨东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9,632万元 。这笔交易,完成时没有公告。时至今日,我们甚至不知道这笔资产被卖给了谁.这样一笔资产就不声不响的被张宏伟拿走了!
    而且,让我们看一看东方建设的经营状况,从始建初期1988年至今开发建设房地产工程总量为3000000㎡,销售总量为2850000㎡,已完成了40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年开发量在800000—1000000㎡。银行的信用等级为AAA。是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房地产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也是全国房地产企业35强之一。有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建设最近五年开发的工程总量为2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150万平方米。以每平方米平均盈利400元估算(我们投资者中就有做房地产的,这个数字已经偏于保守),近五年的盈利总额是6个亿,811应该分红至少3亿,如果是不分红利润滚存,那以2.9亿的价格出售51%的股权价格显失公允。
此外,2007年5月19日,公司给东方城建提供了两年6500万元担保,既然要退出东方城建,为何还给他担保?


三、民生银行股权的处置
    2007年6月11日,民生银行以7.63元/股定向增发,东方集团当时没有参与,也许张宏伟是认为民生银行不值这个钱,这个是公司决策,本来也无可厚非。既然你觉得民生银行不看好,找个合适机会卖掉应为上策.
    可是,2007年10月,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股权解禁了,这时的价格在17、8块左右。既然原先不参与增发说明张宏伟认为民生银行不值7.63元/股,那么17、8块了你还不卖是为什么?难道民生7.63元贵了?18元太便宜?现在民生银行价格从18元跌到6元,这个责任谁来负?


四 出售新华人寿股权回款在哪里?
    2007年8月1日,公司向保险保障基金转让所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024%的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575万元,实际出售金额为57676.512万元.
    公司至今到帐了多少呢?1000万元.公司的解释是什么呢?公司说新华人寿涉嫌违规,所以不能到帐.保监会当时收购新华人寿股权就是为了解决新华人寿的问题,为什么保监会要扣我们东方集团的款项?请问到底是因为新华人寿违规还是你张宏伟违规导致我们东方集团的款项被扣?



五:东方实业增持许诺通过减持来实现
    2006年08月09日东方集团公告实施股改,股改承诺第2条称: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24 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张宏伟是如何兑现承诺的呢?
    2007年4月27日: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26.28元/股的价格减持300万股,这就是张宏伟董事长所说的增持股份.一个把加号和减号都能弄错的董事长,在国内实属罕见.
   
    在列举了张宏伟的种种罪状后,我们重申我们的要求:
    1、要求东方集团公开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最近3年来的所有资产详细交易情况。
    2、要求修改目前的《公司章程》。①、公司对外投资或累计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公司必须对外正式公告; ②、公司对外投资或累计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者,公司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在2008年底之前尽快清理、卖出与公司未来主业不符的产业,如锦州港,东方家园等;集中全部精力做大、做强主业。
    4、鉴于张宏伟严重违背股改承诺,要求张宏伟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



此外,我们保留我们对张宏伟进行司法追究的权力.


东方集团大股东将在股改实施后的24个月(2008814日)内,增持股份多少股?
活动专题:
http://www.16gt.net/guba/Topic.aspx?TopicId=1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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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问题很严重
多多发帖,争取超过版猪们的发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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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没错,我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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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个说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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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行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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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加入召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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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加入召集令,在此,呼吁更多人的加入!
力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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