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坛银行论坛曝光台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1  /  1  页   1 跳转 查看:861
回复该主题

标题: 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在金融论坛中看到有关河南农信社内部一些问题,在网络中广泛的传播,当然,在其他的地方也是很多,今天看到在金融论坛中的银行曝光板块中,所有有关河南农信社的帖子竟然让论坛管理员全部标紫加粗,在千万片文章中独具一格,仔细的看看里面存在的问题,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后背发汗


不知道这样的农信社在中国是如何生存和发展的,竟然这样的问题还出现在21世纪的中国。这样的浪费中国经济资源,这样的农信社不要也罢,丢掉历史的包袱,丢掉这样的农信社,扶不起的阿斗,趁早的在中国农信社中消失最好,,河南农信社的领导、员工们,赶快跳槽,投奔新的出路吧、
你们说呢??
引用 回复
 

回复: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前段时间的河南农村信用社招工考试造假惊曝黑幕,后来在记者的一再追究下,省有关领导表示要严查到底,给大家一个交代,可是根据最新消息,他们是这样做的:社会上报考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再扩招到原招收计划,而把内部所有考试合格的人员成绩统统作废,不再招录转正。让我们大家看看,这是怎么是,是不敢再查下去了吧?是怕再揭露出更大的腐败来吧?呵呵,把封建社会的株连九族的作法都用到这个法治社会来了。其实造假的还不是和领导有关系么,要不怎么在工龄上造假,通过调查,造假的也就90多个人,就这样把全部内部人员的命运都改变了,让全部考试的内部人员来买这些腐败分子的账单。肯定是不能再查下去了,要不还不定要查出第二个罗开明来(前河南农村信用联社主任)。可悲呀,本是同根,相煎何急!拿这些无辜的员工开刀,于心何忍。忘了做出这些决定的人才是真正的腐败分子。


凡是信用社内部人员和社会招录人员考试无作弊者,大家应该团结起来,把这次考试黑幕追究到底,让那些贪官污吏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社会,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发布一个强有力的政策通告!!!!
让我们感觉到“在我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中央纪委信访室 监察部举报中心:010-64014567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010-65252000 65292000
焦点访谈栏目组:010-68579889-196
今日说法栏目组:010-68579889-166
引用 回复
 

回复: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越是偏僻的地方越黑暗。偏僻的地方连个像样的媒体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让外面的人知道呢,
引用 回复
 

回复: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天地不公啊!
    我们河南的咋遇到这样一群 FB 的领导啊!
    我们都在农信社干了十几年了,到现在为止我获得的基本上各种荣誉证书都有,可以说我们信用社的临时工、代办员一点都不比正式工差。
    我们恳请政府正视我们的存在,关注一下我们这个弱势群体吧!,我们生活的很辛酸,工作很没地位,我们干的是信用社最差的岗位,而我们没有三金,我们没有补贴,我们做的再好也不可能提干、升职,十几年来没有一个来自对临时工的问候,没有!  正式工工资一个月两仟伍六,而我们一个月才700块钱还发不全!
    为什么?!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是河南农信社敢公然藐视国家法律,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根本不把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放在眼里,不与广大的临时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光天化日之下对抗国家法律,试问是谁给的他们这样的权利。这样的事情真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应该严查河南农信社违反劳动法规的犯罪事实!
      还广大临时工一个公道!
      还法律一个尊严!
      给广大的信用社临时工一个感受社会主义温暖的机
    凡是信用社内部人员和社会招录人员考试无作弊者,大家应该团结起来,把这次考试黑幕追究到底,让那些贪官污吏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社会,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发布一个强有力的政策通告!!!!
    让我们感觉到“在我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中央纪委信访室 监察部举报中心:010-64014567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010-65252000 65292000
焦点访谈栏目组:010-68579889-196
今日说法栏目组:010-68579889-166
引用 回复
 

回复: 河南农信社领导、员工请进来

农信社内部账务太混乱了,就是上面派查也是敷衍了事,打通管卡就算了,让下面的职工太难操作业务了,赶快管一管吧。[list=1][
引用 回复
 
1  /  1  页   1 跳转
回复该主题
  迎奥运 普益财富大赠送   华语财经网   大众财经网   168股票论坛 迷兔时尚网 股票资讯网 期货吧

版权所有 金融论坛  金融论坛|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0.1321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京ICP证030019号
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