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副主任近800万财产来源不明 将择日进行宣判
昨日,记者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罗某,索要、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千万元一案,已在该院依法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男,52岁,汉族)1998年年底至2006年10月以“处理个人费用”为由,向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固始县支行行长的王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以帮助北京某公司中标承揽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网络工程为条件,向对方驻河南代表索要人民币50万元;以帮他人在农村信用社系统贷款为条件,先后收受漯河及新乡、南阳、郑州等地8家单位的97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3万欧元及价值1850元的手机一部。
此外,被告人罗某还有人民币735万元、2万美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在庭审时,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大,省纪委、省检察院的部分领导等人旁听了此案的审理。目前,该案已经审理完毕,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