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遵守什么?——论国内某银行活动细
昨日我在某银行信用卡网站浏览
优惠活动,突然一个活动的细则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个活动名为“和**万事达卡一起感受百变日本”,其中在《日本三越百货活动注意事项》中的最后一条细则是这样写的:“于日本三越百货的优惠活动受日本当地的法律之约束,有关本活动其它一切相关事宜均受中华民国法律的约束。”(附图)注意!是受中华民国法律的约束!!
奇怪,为什么一个中国人拿中国国内银行发的信用卡在日本刷卡要受中华民国法律的约束?!而且“中华民国”这个词只有在解放以前的国内和现在台湾省的一小部分才会使用。解放前的法律肯定不适用于现在。难道这家银行是台湾省的一小部分人中的某些人开的?显然不是,这可是一家国有大型股份制银行,在海外也有分支机构。那到底该遵守什么法律呢?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了。
这个错误显然是审核疏忽造成,但为什么刚好就少了那么几个字呢?这个问题可能只有银行的员工才知道。时值周末,不知道要过多少日子银行才会发现这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中国的银行这次又给广大的用户开了一个黑色的玩笑,给所有中国人开了一个国际玩笑。立志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请不要再犯这种低级错误,让外国人看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