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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造假售假不改的理由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造假售假不改的理由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造假售假不改的理由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案,经媒体披露后社会反响强烈。可是,迟迟未见农行自身组织查处、纠正和农行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细究其因,原由为何?
从农行湖南衡南支行于2005年9月19日写给衡阳市分行湖南省分行《关于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厂贷款剥离情况的汇报》和2005年9月22日农行衡阳市分行写给湖南省分行《关于冯卫东反映衡南支行有关情况的报告》的两个报告,两个报告相持一致论调,就可以看到问题的结症所在!
一、 农行两个报告中的“理由”
农行衡南支行,农行衡阳市分行两个报告内容概括为以下三点:
1、“债权人冯卫东取得债权后,并不是以清收企业不良贷款为目的,而是就我行剥离中存在瑕疵的问题对农行进行要挟”。
2、“企业贷款余额与衡南农行剥离贷款509.6万元,余额相符,不存在虚增剥离,29笔借款合同均属事实“。
3、是剥离经办人员将衡南猪鬃厂“其中两笔贷款借款凭证时间提前到1993年重新办据,其中1997年3月21日借款30万元改为1993年3月21日。1996年1月30日贷款20万元改为1993年月1月30日,共计50万元。”同时,因为衡南泉溪猪鬃厂“早已关停倒闭无法盖章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只好采取变通手段,为企业雕刻公私章,并为企业的剥离进行确权。”
二、用事实去求证
针对上述两个报告的三个要点内容,用以下的事实证据可以戳穿其谎谬。
1、“债权人冯卫东取得债权后,并不是清收企业不良贷款为目的,而是就我行剥离中存的瑕疵的问题对农行进行要挟。”
事实,2004年12月6日我取得衡南县泉溪猪鬃厂885.7433万元债权后,到猪鬃厂确权催收时就遭到债务人的激烈抗辩。当时我认为是农行的工作失误,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间我和地方党委、政府一道做债务人的工作,在铁的事实面前均以失败而告终。
2005年6月衡南农行的造假一案,被衡南县公安局证实后,衡南农行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2005年7月26日我向农行衡阳市分行上访,“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是衡阳分行主管行长的主动建议,农行衡南支行至今没有执行,反而倒打一耙。
2、“企业的贷款余额与剥离贷款余额509.6万元,金额相符,不存在虚增剥离,29笔借款合同均属事实”。
事实,农行衡南支行剥离猪鬃厂的509.6万元贷款本金余额,2004年12月8日就遭到衡南县泉溪猪鬃厂的否定。2004年12月8日至13日他们同我一道找衡南农行多次要求对账,均遭严词拒绝,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13日,农行衡南支行就猪鬃厂借贷509.6万元本金进行对账一事,拿不出实际依据让衡南泉溪猪鬃厂认可。
针对农行衡南支行私刻衡南猪鬃厂公章壹枚,私章3枚,伪造企业债权行为。衡南县泉溪猪鬃厂分别于2005年6月8日、2005年11月13日作了公开声明:强烈谴责农行衡南支行的不法行径。为此,衡南县泉溪猪鬃厂法定代理人颜华2005年元月8日出具了如下证明:“我于1982年进企业工作,1992年至1999年担任该企业的财务主管,经办企业与银行的每笔信贷业务往来结算,现证实农行衡南支行在转移我企业债权本金509.6万元与我企业实际欠农行贷款余额不符”。
2005年4月26日,衡阳市公安局对“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加工厂”和“中国农行银行衡南县支行泉溪营业所”的印章作出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农行衡南支行已经涉嫌造假。农行衡南支行私刻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加工厂公章壹枚,私鉴3枚,伪造猪鬃厂借款合同28份,以及相关的企业债权资料等事实,在2005年6月2日被衡南县公安局证实。我收到的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加工厂的证明1份,公开声明2份,衡南县公安局的证明,是可以证实以上的事实。
3、是剥离经办人员将衡南泉溪猪鬃厂“其中两笔贷款凭证时间提前到1993年重新办据……,并为企业的剥离进行确权”。
事实,对照国家有关不良贷款剥离政策和农行衡南支行对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厂的贷款分类报告,衡南泉溪猪鬃厂1996年1月30日贷款20万元,1997年3月21日贷款30万元,应属政策剥离范畴。其一,无需农行剥离经办人员雕刻企公私章去更改日期。其二,企业至今一直在正常生产经营,并不是报告内容中已关停倒闭找不到人盖章。其三,就算是更改二张贷款凭证日期,也无需伪造28份借款合同。其四,农行无需伪造企业的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和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
以上的事实证实,“企业贷款余额与衡南农行剥离贷款509.6万元,金额相符,不存在虚增剥离,29笔借款合同均属事实”,衡南农行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翻阅《第一财经》2006年6月27日的相关报道内容:“在资产剥离过程中,银行造假的行为正如衡南农行方面称,不止一家,甚至可以称作司空见惯”。《中国青年报》2006年7月6日的相关报道:“衡南农业银行就此先后给了三个解释:一是当时企业已倒闭;二是剥离时间太紧来不及去找企业确权;三是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对企业是保密的,不能让企业知道债务剥离的目的”。从衡南农行相关人员的说词中,就能发现其中的蹊跷。
总结事情的上述经历,不难看出农行衡南支行、衡阳分行这两个报告,至今还在掩饰一个让世人无法知晓农行系统存在着一个秘密,衡南农行的造假是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无法推翻的铁证事实。
三、讲诚信,纠失信,查造假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信誉,更是一种资源。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诚信是良好的形象,诚信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
国家的经融改革正在全面推进,农行的改制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将来农行的生存和发展应该走以诚信为基之道。
湖南衡南农行的造假一案,是典型的违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不诚信行为。作为一大正在转型将来依靠市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知名金融企业,应该遵守诚信准则,因为诚信是市场秩序的支柱,是市场繁荣的基石,失信必然损害市场,丧失市场。农行衡南支行造假售假是没有任何理由让人信服,东窗事发,不整改、不纠错、不承担责任、还有持无恐地讲“理由”,更是没有道理的。
四、爱自己,爱农行
互联网拉近了世界的距离,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一案,引起了国际金融机构、媒体、专家学者的关注。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传来信息,要我提供详细资料供其研究和收藏。
我认为,不愿意看到农行衡南支行的造假行为,影响到国家形象和中国农行的声誉。但,农行衡南支行的造假,无论对国家、社会,农行自身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于我个人构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我爱自己,也爱农行。相信能通过互联网上的不断投诉,让党和政府,中国农行看到存在问题的真相,农行总有一天会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查处造假,纠正错误,还社会一个正义,还给我一个公道。
当事人:冯卫东
2007年9月4日
最后编辑随风 最后编辑于 2008-01-09 0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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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的理由看后使人更加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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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错了事还用谎言来讲歪理,品德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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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责任”的缺失,农行的基层单位将难有作为

“诚信与责任”的缺失,农行的基层单位将难有作为


古云:“真实无妄,始终不息,表里不杂,谓之诚;徇物无违,四端百行,必以其实,谓之信”。现代社会,诚信是基础是原则,责任是权利也是作为。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之本。
反观当今中国农业银行基层单位,他们的诚信与责任意识正在接受严峻的考验。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之一。证据确凿,事实清晰的农行衡南支行集体造假事件,它不仅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而且对实施的恶意欺诈手段负有不可推卸的侵权责任。可是,事发至今快愈三年,对当事人不断的投诉,农行闭门无声,农行湖南省分行以“不是直接签订的合同”为借口来搪塞,农行衡阳分行、衡南支行以“变换法定代理人”和其编造的理由来推卸责任。农行衡南支行的相关负责任人同时还辩称:“该案我不是当事人,此案处理好坏,不会损伤我半点毫发、、、、”。阅读《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6月27日的报道,从衡南支行相关人员的解释中,不难以悟出农行基层单位都存在类似的造假行为,仿佛农行基层单位都变成了造假的的“工厂”。造假就是不诚实守信行为,案发后不纠正错误、不整改问题并编造谎唐的理由来推卸责任,就是“诚信与责任”的缺失。
诚信与责任的缺失,已经成为农行基层单位健康发展的重大隐患,并且给农行的信誉和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个局面的产生,不仅仅表现农行的基层单位没有诚实守失的素质,而且使人更清楚看到一个缺乏诚信和责任的大环境,农行的体系中缺乏建立和维系诚信与责任的保障力量。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农行靠政府作信用担保的日子即将过去,一个靠市场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时代即将来临。要想在市场将自己打拼成为一流的金融服务企业,就必须有很强的竟争力和一流的员工素质。诚信与责任是企业竟争力的核心,只有企业上下守诚信负责任,才能获得市场客户的信任和忠诚。才是提升竞争力的唯一手段。没有客户的加入与信任,金融业将成为无本之末和无源之水,那种不守诚信,不负责任的行为,只会让顾客望而却步。其结果是:失去信用,失去客户和市场。
一个个农行基层支行单位组成了农行的肌体,基层单位的健康发展是农行自身健康发展的保证。针对农行基层单位至今存在的缺失,如果农自身还不堵“漏”补“缺”,那么,农行基层单位诚信与责任的缺失,将使其在未来的市场竟争中难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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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责任将是困扰农行下属单位的主要因素
            诚信与责任将是困扰农行下属单位的主要因素    关注股市,关注国家的金融改革进程,关注农行的股改上市。作为投资者,对农行下属单位存在的诚信与责任问题,是否更值得关注呢?
从2006年6月26日,国家审计署向社会公布农行2004年的审计结果,媒体向社会披露的《农行大连分行6.6亿元亏本贷款案》,《农行北京昌平支行被骗本贷5.1亿》,《农行邯郸分行金库内盗5100万元》等系列大案的背后,暴露出农行下属单位存在的缺陷。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一案,典型地把诚信与责任将是困扰农行下属单位主要因素流露出来。
一、造假就是不守诚信行为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一案东窗事发,衡南农行相关人员至今还觉得“冤”,因为他们的造假有极高的隐蔽性和极大的欺骗性。不是铁的证据,其行为很难被发现,就是被发现也可以有持无恐的找出一些不成立的“理由”来搪塞.究其因,一是他们有强大的“社会资源”作后盾;二是欺上瞒下用再次造假来掩盖事实。
  翻阅农行衡南支行于2005年9月19日,写给湖南省衡阳市分行《关于衡南县泉溪镇猪鬃加工厂贷款剥离情况的汇报》和农行衡阳市分行于2005年9月22日写给湖南省分行《关于冯卫东反映衡南支行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内容,就可以找到他们在报告中再次造假的证据。
  对照《第一财经》2006年6月27日的相关报道:“在资产剥离过程中,农行造假的行为正如衡南支行反面称,不止一家甚至可以称司空见惯”,《中国青年报》2006年7月6日的相关报道:“衡南农业银行就此先后作出了3个解释:一是当时企业已倒闭;二是剥离时间太紧来不及找企业确权;三是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对企业是保密的,不能让企业知道债务剥离的目的”。就足以证实农行衡南支行用于搪塞造假的理由是非常荒谬的。
    造假等于失信,再次造假等于习惯失信,造假就是不守诚信的行为。
二、不整改不纠正就是不负责任
农行湖南衡南支行的造假起始与2000年6月13日的债权转让,2004年12月份才被发现,2005年6月被衡南县公安局证实。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当事人用不同的方式向农行衡阳市分行、农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农行反映情况,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再从农行衡南在支行写给衡阳分行湖南省分行的报告中,可以看到衡南支行是以“衡南农行经办此事的原任行长傅志坚因刑事犯罪在狱中服刑”在推卸责任。2007年7月12日在与农行衡南支行的交涉过程中,其态度没有根本的改变。衡阳分行不作出答复,湖南省分行以“不是跟银行直接签订的合同,不能作出答复”,中国农业银行至今还没有任何回复。
湖南衡南县泉溪猪鬃加工厂的债务债权转让过程,是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导致新的债权人手中885.7433万元债权不能受偿的直接原因:是农行衡南县支行的违法造假行为造成的。农行以内部法人的变换和当事人不是直接跟农行签订合同为由,不予以答复,不整改问题,纠正错误,是一种对农行自身不负责任的态度。
三、不守诚信不负责任其后果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品行、责任、道义,更是信誉和资源,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障,更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
不讲诚信就会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生产力的发展,会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会与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
农行湖南衡南县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农行还能将衡南支行的造假行为继续容忍下去,那么,诚信与责任将是长期困扰农行下属单位的主要因素。
  切记深刻教训:“失信酿祸,守信孕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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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拍卖“假债权” 不折不扣是诈骗
湖南省衡阳市的商人冯卫东真是有苦难言。他花35万元买下一家倒闭工厂885万余元的“债权”,本来以为会赚一笔,后来发现这笔“债权”大多数并不存在,是农行为了剥离不良资产“造”出来的。为此,他不仅血本无归,还有苦无处诉。(6日中国青年报)

  885万余元的“债权”大多数不存在,农行这个“假”造得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为什么造假?按照农行的说法,“只是为了完善资料,为了更好地符合剥离条件”。换句话说,也就是为了把自己的不良资产“合法”地转嫁出去。天啊!这分明有主观故意,有具体事实,有恶果产生,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一次大水,让信贷档案资料都报废了,银行就“采取了变通手段,为企业雕刻了公、私章,并为企业的剥离进行了确权”,农行的“以权谋私”,真是登峰造极。让购买者买过后连靠法律都解不了“套”,农行的手段令人心惊。

  农行方面虽然承认造了假账,但却毫无羞愧之心,毫无收回之意。衡阳市分行的答复是:借贷账目是对的,冯卫东所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些瑕疵。衡南县农业银行的王副行长则说:“当时的做法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这件事情要看主流。”

  百万元假账都是“瑕疵”,那还有什么不能成为农行工作上的“瑕疵”?“主流”就是要把因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在群众那里“诈骗”回来?打着“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幌子,诈骗就成合法的了? 因为“全国都有这种情况”,就把这起事件当成工作失误来处理,这样的态度比百万元假债权诈骗更令人心寒。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群众的,靠损害群众的财产来“维护”所谓的“国家财产”,绝对是本末倒置。从“全国都有这种情况”来看,很难保证不会有更多的国家财产“不翼而飞”,也很难保证不会有更多的“冯卫东们”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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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与责任”是银行立行之本,一旦缺失,招牌何在?形象何在?客户何来?何解“铁账、铁款、铁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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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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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我是百姓.官小管不了.我得去锄地了.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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