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晴 - 2007-11-8 18:12:00
2007年8月3日 10点59分 来源:西安晚报
为多吸收存款,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竟违规操作,存5万元定期存款就返给存款人150元,相当于将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变相提高了0.3个百分点,而这一行为是国家所严厉禁止的。
银行变相提高利率
“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好像是在高息揽储,这种收益不知道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的情况反映后,昨日早上记者随同这位市民一同来到了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当听说要办理大额存款,记者一行被指引到了二楼,零售银行部一位姓乔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你们要存5万元的话,除了国家规定的利息之外,另外可以再返150元”,乔经理介绍说,“如果是30万~50万的大额存款,还会有免费的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增值服务”。
随后在一楼,这位市民办理了5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在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下,储户又填写了一份“返150元”的单据,便顺利地领取到了一张150元的储蓄定期存款单。
律师: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对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的这种行为,一位律师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如果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情形,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而银行业内人士则表示,随着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日益激烈,为吸引存款,个别金融机构的确出现了存款即返礼品、返现金等行为,但他认为,银行竞争应该是比谁的服务好,比谁的产品优,而不是靠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这种行为不但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最终也会使自己利益受损,实在是得不偿失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