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ejick - 2008-6-18 16:19:00
警醒:范美忠“跑”违法!
到目前为止,国人对范美忠事件的讨论囿于道德层面,其实,范美忠的跑不仅失德,也是违法的。6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载柏文学的文章《范美忠“跑”的违法性分析》,从法的角度剖析了范美忠“跑”不仅失德而且涉嫌违法的事实。
该文说:翻开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对照,可以发现,范美忠的跑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这里,“转移疏散学生”的执行人员显然主要是老师,而范美忠没有这样执行。
我们通常所说的遵纪守法一般指国家通用于所有公民的大法,违法行为大多语境是指违反宪法、触犯刑律的严重行为,对于特殊职业、特殊环境、特殊对象的分法一般不在常规思维之内。如:教师体罚学生,我们说违法了,可能有的人会说是小题大做,而不会去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并且认为教师的体罚是为学生好,忽略了违法性质。
范美忠的博文说他先镇定自若地安抚学生“不要慌!地震,没事!……”话还没说完,教学楼剧烈震动起来,范立即反应过来……大地震!自己猛然向楼梯冲去,连滚带爬地以最快速度冲到了足球场中央。从中可以清楚的看出,范是只顾自己跑,不是抢在学生前面先跑,而是叫学生“不要慌”,还告诉学生“地震,没事”,更没有叫学生跟自己跑。
在大多数语境中,说违法就意味着坐牢,就是很严重的刑事犯法。然而,违法的含义就是“违背法律法令”。说范的跑违法了,是说他的跑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条款。
现在讨论范美忠事件,似乎大家都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自行逃生”,这并不正确!认识到范美忠的“跑”不仅道德失范,而且是违法行为,对公众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责任有明显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