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840108 - 2007-12-7 16:38:00
记者从山西省晋中市获悉,为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信用晋中,该市将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的贷款进行限期清收,对逾期仍不归还的,将在新闻媒体曝光、停薪停职直至提起诉讼。
据介绍,晋中市现有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共287人1484万元,有的欠款数额高达80万元,有的拖欠时间长达20年,左权、榆社两县久拖不还的干部人数就达110多名。
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清贷分为四个阶段:首先发出限期还贷通知书,督促其自觉还贷。第二阶段,对在2008年1月31日后未主动还清贷款本息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第三阶段,对在2008年2月仍未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对其停职、停薪,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4月底。第四阶段,对逾期仍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公职人员,农信社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贷。
通知要求,在清收过程中,要严格区分私借公用和私借私用的界限,对由公职人员本人贷款的,由本人负责偿还;对公职人员私借公用的款项,依照法律规定,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钱”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