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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 - 2008-2-20 9:27:00
  养老保险,可以提供养老保障;医疗保险,能够承担医疗费用……爱情保险,能够保障爱情吗?
  对“爱情保险”遭受冷遇的现实(见本报2月18日第11版报道《爱情保险失宠》),市民持什么看法呢?昨日,本报公众调查中心工作人员就此走上街头,对市民进行了随机调查采访。
  八成受调查者不知“爱情保险”
  “您知道什么是爱情保险吗?”昨日,本报公众调查中心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在解放碑商业步行街、江北商业步行街和沙坪坝三峡广场附近随机对472位市民进行了街头调查。接受调查者,八成不知道有“爱情保险”这个险种,“第一次听说还有爱情保险,新鲜!”
  爱情保险,即专门供夫妻或情侣双方联合投保的险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患重大疾病或不幸身故,保险公司都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其卖点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若夫妻婚龄达到保险所承诺的年限,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如平安人寿2004年推出的“世纪同祥”爱情保险等。
  “如今,啥都拿来保险。爱情保险,我看是保险公司打着爱情的名义敛财的一种方式。”家住南岸区回龙湾小区的业主冯利扬说。
  六成市民称“爱情”与“保险”无关
  “您认为爱情保险能保障爱情吗?”
  “不能。”54.7%的市民持否定态度,其中,已婚夫妻居多,“如果感情都不存在了,一纸保险合同又能约束什么?”
  家住渝海小区、52岁的市民蒋德芬和丈夫结婚28年,感情一向很好。她认为夫妻感情的维持,更多的来自夫妻双方的共同付出,以及对家庭的责任感等因素,“其他强制性的约束,对感情的维系都无效。”
  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一李姓工作人员称,在购买“爱情保险”的夫妻中,仍有不少还是离了。“大家不要把爱情寄托在所谓的爱情保险上。”他建议,市民可把“爱情保险”当成夫妻之间给对方的一种爱的承诺,而非爱情的“保险箱”。
  多数准新人拒绝“爱情保险”
  “婚后,您会购买爱情保险吗?”在调查的23对准新人中,有14对准新人明确表示不会购买,“买保险只是一种心灵安慰的方式。对于婚姻,理解与体谅要远比冷冰冰的‘契约’重要得多。如果真的有一天离婚了,那种心灵上的创伤岂是金钱能够弥补的!”
  渝中区星辰花园业主李莹认为,不能给爱情任何负担,“自然状态下发展爱情,才最真挚。”处于热恋中的她,听说过“爱情保险”,但表示不会购买,“如果我对自己的爱情缺乏信任,没有安全感,我肯定不会结婚。”
  “夫妻彼此的信赖、流畅的沟通和无尽的关爱,才能为爱情上最好的保险。”家住江北华新街、携手走过50年婚姻生活的钟跃成夫妇,给出他们心目中最好的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给彼此一个约束
  也有部分市民对“爱情保险”比较认可。“爱情保险,属于夫妻共有的东西,也见证着夫妻一辈子的情感,很温馨,也很时尚。”华宇名都业主林女士认为,夫妻共同对爱情投保,可增加双方同甘共苦的责任心。结婚6年的她,很满意自己的婚姻生活,正在考虑购买一份爱情保险,“如果到金婚或银婚时,收到一笔爱情奖金,肯定感觉很幸福。”
  年轻的王孟瑶称,希望爱情保险能对失败的爱情进行赔偿,“现在离婚率这么高,谁能确保自己的爱情长久,保证夫妻白头到老?买份这样的保险,给彼此一个约束,也是对自己今后负责。”
  “夫妻定期共同拿出一笔钱为爱情投保,可促使我们减少生活中不必要的开支,对家庭理财也有很大好处。”渝中区业城花园小区的钱先生如是说。 本报渝中社区记者张水红刘海燕/文任洁/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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